航行通(警)告申请材料和流程(2020)
生成时间:2020-09-11 索引号:NDMSA-1406-2020-00049
(1)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水工作业或从事有关活动类);
3)拖带船舶资料(拖带作业类);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2)申请时限:
1)施工作业及举行有关活动类:应在活动开始前7日前递交申请;
2)拖带作业类:应在启拖前3日前递交申请。
审查内容:
(1)对从事水工作业类的,审查以下内容:
1)活动起止日期和每日活动时间;
2)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3)参加活动的船舶、设施和单位的名称;
4)活动区域;
5)安全措施。
(2)从事拖带作业类的,审查以下内容:
1)拖船、被拖船或被拖物的名称;
2)启拖时间;
3)起始位置、终到位置及主要转向点位置;
4)拖带总长度及拖带宽度;
5)航速。
(3)单位提交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是否有效;
(4)有关船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5)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等,了解活动对通航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