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处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07 11:42 发布机构:厦门海事局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本局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局预算管理工作,汇编年度财务预、决算,核定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检查监督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 负责局各项财务收支指标分析、绩效评价和会计核算工作。
4、 负责局国有资产价值管理工作。
5、 负责局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基金、船员考试费等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及其各项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
6、 归口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
7、 参与拟定局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与协议。
8、 参与拟定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决策。
9、 负责指导、监督后勤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10、承办上级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