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07 11:39 发布机构:厦门海事局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贯彻执行有关国际公约和规则。
2、 [M1] 归口管理辖区海巡工作。
3、 归口管理辖区现场综合执法工作。
4、 归口管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运行工作。
5、 归口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海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例会。
6、 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特殊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辖区船舶防台、防汛工作。
7、归口管理水上无线电秩序和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及水上无线电秩序的维护、监听和管理,做好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8、 负责辖区通航秩序管理,负责掌握辖区海事动态监管信息,负责实施辖区海上交通管理和组织、相关航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海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处理。
9、履行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能;负责辖区海上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海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10、 履行局总值班室职能,负责船舶安保信息接受与传递;负责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重要事项及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11、履行局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能。
12、承办上级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