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海域施工作业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取得海上施工作业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作业的要求; (二)有施工作业方案; (三)有符合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作业,并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作业,适用港口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船舶、海上设施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或者未按照许可要求、超出核定的安全作业区进行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施工作业,是指勘探、采掘、爆破,构筑、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航道建设、疏浚(航道养护疏浚除外)作业,打捞沉船沉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 第五条 在管辖海域内进行下列施工作业,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航道建设、疏浚(航道养护疏浚除外)作业; (四)打捞沉船沉物。 第七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二)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三)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第十条 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第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颁发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许可证。
对通航安全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许可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技术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条件: | 1.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作业的要求; 2.有施工作业方案;
3.有符合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1、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施工单位或其代理人向分支局提出申请。 1、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审核。 2、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不需要申请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收存材料的)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二)办理与告知 1、审核同意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2、审核不同意的,将《不予海事行政审批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
申请材料: | |
申请表格: | |
样表及填表说明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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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厦门海事局 |
办理地点: | 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漳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漳州招商局开发区招商大道77号;泉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泉州晋江泉安南路海事大厦;莆田海事局政务中心:莆田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平潭海事局政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26号;福州海事局政务中心: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50号大德广场A座9层;宁德海事局政务中心:宁德市蕉城南路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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