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关于征求《福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福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福建海事局通告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2月11日发布实施。其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规定已发生变化,具体相关管理要求也有所调整。年初,我局面向辖区相关航运公司及船员充分开展调研,征求《办法》修订意见。经汇总、梳理、甄别,目前已完成《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发布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联系人:林祥仲,联系电话:0591-83838852,邮箱:282766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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