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事局创新举措入选福建省自贸区第19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
近期,平潭海事局“台湾地区海上乘务人员证书互认”作为全国首创被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列为第19批创新举措。
随着“海峡号”“丽娜号”客滚轮平潭-台湾航线平稳运行,越来越多台湾地区海上乘务人员要求在“海峡号”“丽娜号”从事海乘服务工作,本着“行业标准共通”的理念,平潭海事局着手探索达成采认台湾地区海上乘务人员证书,优先在福建平潭自贸区内的“海峡号”和“海坛二号”等船舶上率先开展台湾地区海乘人员证书采认试点工作,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相关证书的台湾籍海上乘务人员,由所属公司提供所持专业培训合格证、海员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到海事部门备案,可在特定的航线、船舶上担任相应职务。
聘用台湾地区海乘人员在岚台特定航线上提供服务,不仅能更好地满足台胞乘客的服务需求,促进两岸海上交流便利化,同时在允许海乘人员在平潭对台直航高速客滚船上任职的创新举措试点成熟后,可推广至非对台直航航线的高速客滚轮上,扩大台湾地区海乘人员的服务区域,积累经验,试点采认对其他类别船员的资格证书,畅通台湾地区船员在平潭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