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福建海事局船舶修造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加强船舶修造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服务辖区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福建海事局组织修订了《福建海事局船舶修造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办法(试行)》(福建海事局通告2019 年第5号),形成了《福建海事局船舶修造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283675015@qq.com。
信件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福建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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