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现就福建辖区2023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日期 | 考核时间 | 考核科目 |
第一期:8月17日 | 08:30-10:00 | 包装 |
10:30-12:00 | 集装箱装箱 | |
13:30-15:00 | 散装液体 | |
15:30-17:00 | 散装固体 | |
第二期:8月18日 | 08:30-10:00 | 包装 |
10:30-12:00 | 集装箱装箱 | |
13:30-15:00 | 散装液体 | |
15:30-17:00 | 散装固体 |
三、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 | 考场 | 考点名称 | 地址 |
8月17日 | 厦门考场 | 集美大学船员计算机远程考试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16-8号 |
福州考场 | 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51号融信源筑1号楼1层 | |
8月18日 | 厦门考场 | 集美大学船员计算机远程考试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16-8号 |
福州考场 | 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51号融信源筑1号楼1层 |
四、考核报名
(一)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考生报名。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19:00时至8月4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或报名人数达到可用机位容量,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两员”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生报名时,应谨慎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通过海事确认后,将不可修改。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液体和散装固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6日,考生在考核平台自行进行准考证信息核对和打印。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核。
(四)为防范恶意占用考核资源,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考点所在地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五)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福建海事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