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名称核准
事项名称: | 船舶名称核准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至三十条
3.《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办理条件: | 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 |
办理程序: | (一)申请; (二)受理;发现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限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核定。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1:在内网船舶登记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指定的专用网站船名库中对该船名进行校核、注册,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船名申请时,船舶登记审核人员应及时审核和注册。2.注册成功后,审核人员在《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中签署是否准予使用船舶名称的意见、姓名、日期,留存《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打印《船舶名称核定使用/变更通知书》交给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络自行打印《船舶名称核定使用/变更通知书》。3.网络审查通过的,通过网络告知准予使用的船舶名称。4.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不予核定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 | 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原件1份 |
申请表格: | |
样表及填表说明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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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福建海事局,厦门海事局 |
办理地点: | 福建海事局政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51号1号楼2层,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福州海事局政务中心: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50号大德广场A座9层;宁德海事局政务中心:宁德市蕉城南路121号;莆田海事局政务中心:莆田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泉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泉州晋江泉安南路海事大厦;漳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漳州招商局开发区招商大道77号;平潭海事局政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26号 |
咨询电话: | 0591-83838032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