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特色专题服务自贸区
厦门海事局全国首创“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创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1-10-26 14:10    发布机构:厦门海事局
  

近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的函》(闽自贸办函〔2021〕12号),厦门海事局申报的海事服务自贸区创新举措之一的“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创新举措,被确认为全国首创。

2020年以来,厦门海事局在福建海事局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联合厦门港口管理局和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共同在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发建设“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并于2021年3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运-检-航”三方协同办证机制信息化和可视化展示,切实为辖区航运企业申办船舶证书提供协同办证的便利,积极主动服务保障辖区航运产业发展。该平台具备显著的创新性和便利性:一是从流程上对现行船舶办证流程进行了充分优化,全面建立了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舶营运等业务信息共享互任机制,显著提高船舶办证效率,行政相对人无需多次往返办证机构,减轻交通、时间、人工等各项成本投入。二是海事、港口、船检三方通过该平台可实时获知前置船舶证书的办结结果和反馈信息,即可进入下一轮船舶证书的受理环节,将原有的串联办理模式变为并联办理模式,三方及行政相对人可实时查看各类船舶证书办理进度,真正实现三方协同办证全过程可视化,为行政相对人节省一半以上的办证时间,帮助船舶尽快投入运营生产,凸显减负增效双重叠加效应。三是三方共同建设、维护、开放政策法规综合服务信息库,促进航运企业全面掌握航运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重要信息,促进航运业信息交流带动航运经济发展。四是积极鼓励辖区航运企业对其所属船舶、船检、营运、船员等证书进行维护,实现上述证书有效期及换证的系统管理和自动提醒等增值服务,有效保障各类证书合法有效,服务航运企业安全健康发展。该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已成功实施15艘次船舶三方协同办证,船舶证书全流程办理周期由原来的40天左右压缩至20天左右,办结效率提升50%。

该平台建成启用,是“运-检-航”三方合作机制落深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运-检-航”三方合作机制创新突破的有益尝试,更是“运-检-航”三方共同服务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有利举措。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会同厦门港口管理局和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共同推进该平台的实践应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细化服务举措,提升三方协同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力争形成具有厦门自贸试验区特色,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智慧和厦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