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特色专题服务自贸区
厦门海事局完成首单福建海事局辖区内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
发布时间:2022-03-09 16:56    发布机构:厦门海事局

3月7日,厦门海事局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规范审核,顺利完成“XX71”轮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这是自贯彻落实《关于在福建海事局辖区推广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便利性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以来,厦门海事局完成的首单福建海事局辖区内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

为保障本次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流程顺畅高效,便利和服务相对人,厦门海事局多措并举,认真做好受理预审和沟通流转等工作。一是窗口靠前主动作为。通过预审服务机制向相对人详细讲解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流程和操作注意事项,明确提交材料内容,“手把手”指导相对人完成厦门自贸服务区“单一窗口”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账户注册,提高申请效率。二是量身定制精准服务。针对船舶的检验登记、临时审核和运营许可所在地不同等情况和需求为船企或船东“量身定制”协同办理方案,拓展优化厦门自贸服务区“单一窗口”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多渠道畅通信息传递,打破原不同部门间相关证书办理之间的信息联系壁垒,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高效沟通纾难解困。业务办理过程中,政务中心各业务主办实时跟踪办理进度,针对申办遇到的各类难点问题提供实时咨询,及时进行解答和帮助,同时作为前置事项的各业务主办积极主动与泉州海事局、厦门水路运输管理处对接沟通,实现三部门之间业务信息“线上跑”代替相对人“线下跑”,畅通业务流转。

此次“XX71”轮的协同办证业务从受理到发证整个流程办结时限比以往缩短50%,为船东节省经营成本约160万元,获得了船企的高度认可和赞许。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福建海事局辖区内交通、海事、船检三部门协同办理船舶证书业务宣贯,完善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深化协同办证服务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