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关于船员工资 |
内容 | 我于2021年12月13号在舟山船厂上船接班工作由深圳东弘国际这边派员上的香港华光的船,目前工作了9个多月,在2022年9月16号这天管理公司这边在苏伊士运河派三名外籍船员上船接班,但是并未给我们安排下船休假还给我们降低至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合同内容我们并未终止合同,我们因为工资问题们未交接班,船舶10月份即将靠泊厦门,请问厦门海事局这边能否给予我们帮助? |
留言时间 | 2022-09-19 06:29 |
留言人 | 刘丙志 |
办理意见 | 我局多次拨打咨询人留下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由于咨询人为深圳东弘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所外派,若对其外派机构所做的休假及工资安排有异议建议咨询人向公司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反映。若在厦门港口申请换班,如有政策需要咨询可进一步拨打厦门海事局电话进行咨询。 船员管理处 2022-09-20 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