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服务自贸创新举措“散装新货种海运出口服务保障机制”获评“全国首创”
近日,福建省自贸办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9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厦门海事局“散装新货种海运出口服务保障机制”被确认为“全国首创”。
自贸区成立以来,厦门海事局始终立足专业优势,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为辖区乃至整个自贸区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解决海运难题。2021年,了解到永安某企业所出口的浮选化工级重晶石粉受《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公约限制,价值近4000万元的货物面临无法按时出口的难题,厦门海事局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了解具体情况,通过上级联系进口国主管机关,运用IMSBC规则下出口国、船旗国、进口国三方主管机构协商的机制,采取单次国际履约协商为企业出口解决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组建“一对一”专业履约团队,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将重晶石粉作为新增货种纳入IMSBC规则的履约提案,经国际海事组织审议通过,为企业常态化出口争取到了稳定的制度保障。据了解,我国每年出口重晶石粉约10万吨,占世界出口量一半以上,且基本全部通过厦门口岸运输,厦门海事局的举措实现了海运国际公约对新货种“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突破,成功为厦门自贸区保留下该出口业务,也为全国同类企业提供了帮助。
此次福建省自贸办文件是对厦门海事局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制度优势、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所做工作的又一次肯定。目前,厦门海事局共有8项服务举措获认“全国首创”。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再接再厉,为厦门自贸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关键枢纽再添新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