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截至2022年9月30日)
(截至2022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02-13 09:57 索引号:FJMSA-0106-2022-00256
福建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截至2022年9月30日)
变化情况(与2021年12月31日相比):
1、删除《福建平潭及其周边水域船舶通航安全监管暂行规定》(闽海法规〔2015〕3号),原因: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失效。
2、删除《关于公布<福建省20米以下沿海现有营运木质运输船舶检验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海事船舶〔2003〕20号),原因:该文件属于船舶技术法规,现行《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已不将“船舶技术法规”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因此不再列入清单。
3、删除《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海事局船舶修造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福建海事局通告2019年第5号),原因: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日,已失效。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颁布《厦门港中国籍船舶强制引航规定》的通知 | 闽海事厦法规〔2003〕132号 | 2003年8月22日 |
2 | 关于印发《福建海事局海上事故隐患和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举报办法》的通知 | 闽海事法〔2009〕4号 | 2009年1月4日 |
3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海事局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管理规定》的通告 | 2018年第1号通告 | 2018年2月6日 |
4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证书适用福建沿海短程客船签注办法》的通告 | 2018年第3号通告 | 2018年2月11日 |
5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海事局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办法》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19年第1号 | 2019年1月17号 |
6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大纲》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19年第2号 | 2019年1月17号 |
7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20年第1号 | 2020年1月8日 |
8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21年第3号 | 2021年8月4日 |
9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21年第4号 | 2021年8月9日 |
10 | 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福建海上风电场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告 | 福建海事局通告2021年第6号 |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