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渡海事处开展中秋国庆节前休闲船艇安全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3-09-12 11:52 索引号:XMMSA-0900-2023-00304
为落实福建海事局及厦门海事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全面压实安全诚信生产主体责任,营造辖区良好的海上休闲活动环境。9月14日,厦门东渡海事处邀请辖区8家休闲船舶相关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员,召开中秋、国庆两节休闲船舶安全宣贯会。
会上,东渡海事处首先开展节前政风行风廉政提醒,向相关人员介绍防范外部影响海事廉洁执法工作规定,邀请协助海事部门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企关系。随后,宣贯了福建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休闲旅游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厦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休闲船舶安全监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介绍了厦门海事局针对辖区船舶的信用管理机制,通报了辖区休闲船舶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两节安全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安全诚信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码头管理者、游艇协会、游艇所有人应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责任。二是精心做好船舶的维护。要按照船舶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安全自查,及时纠正存在安全隐患,做到船舶适航,防止“带病”航行。三是认真开展船员培训。要针对游艇驾驶员专业技能不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船舶航行作业操作、关键设备的操作、应急情况的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船员履职能力,确保船员适任。四是严格遵守船舶航行安全规定。游艇驾驶员要认真执行开航前自查,按规定做好进出港动态报备,自觉落实“六个严禁”规定。